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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5

设备管理制度

1、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主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的管理等。

2、对关键和主要生产设备要定人、定机、定职责;执行交接班记录制度,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维护。设备维修人员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定期巡检、保养,巡检和保养记录清晰、完整、真实。

3、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臵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调度室同意。各种安全设备、设施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操作。需要检验的安全设备、设施或附件,与机电动力部联系检验。安全设备、设施已无法使用的按制度报废。

4、设备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强化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相关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条例应运而生。在国内所有涉及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活动,都必须遵循本条例的规定。农业机械,特指那些在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农事活动中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如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未依法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登记、核发证书、牌照等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第十条)。农业机械的安全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是强制执行的(第十一条)。生产者需依据这些标准进行生产,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如拖拉机每年需进行一次检验,检验机构需对检验结果负责。在检验中发现隐患的,应告知所有人停止使用并排除。检验结果会纳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档案。

如何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操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定人定机制度。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的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2、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3、.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停放保养制度。加强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所进行的清洁、牢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4、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5、第一条、落实机械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第二条、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探析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项目必须配备数量齐全的各种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网(4X6米的平网,3X6米的立网),漏电保护器、绝缘电线等安全设施。

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钢管架、工具夹、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安全达卫生要求。 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安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或安委会批准后负责执行。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主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的管理等。

2、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弃不用。若确实需要申请拆除,必须经过调度室同意。 所有安全设备及设施必须在额定负荷范围内操作。 需要检验的安全设备及设施或其附件,应与机电动力部门联系进行检验。 当安全设备及设施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3、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

4、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臵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调度室同意。各种安全设备、设施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操作。需要检验的安全设备、设施或附件,与机电动力部联系检验。安全设备、设施已无法使用的按制度报废。

5、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6、公司为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进场设备验收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